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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社会服务可抵扣证时间
    发布时间:2010/7/24 18:03:05  浏览次数:5568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陈震 通讯员 杨静 刘明)《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8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深圳交警向记者详解了新条例实施后将出现的新情况,并向市民提出相关建议。

      三种情况可免除罚款

      交警解读:《条例》第34条规定,三种情况下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到的违法行为可以申诉,经查证属实的,撤销该违法记录:交通信号灯因故障或者被障碍物遮挡影响驾驶人识别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符合标准影响驾驶人识别的;服从执勤交通警察指挥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有违法行为的。

      两年无违章可申请免除一次罚款

      符合条件可申请免除一次违法罚款。《条例》第35条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违法行为人可以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只给予警告: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该违法行为仅被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五百元以下。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对于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免除罚款处罚仅予以警告的违法行为,不单限于《条例》中列举的违法行为,而是涵盖了现实中所有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三类人可免罚款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后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免罚款。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愿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交通警察可以安排其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后,给予口头警告,免予罚款处罚。在具体操作上,交警将统一规范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时间和安全防护装备,保证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效果,并考虑缩短认真、有效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违法人的协勤时间。

      互联网上学习考试可减少记分

      驾驶人记分即将满12分,存在被扣证危险,怎样才能把记分降下来?

      交警表示,主动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参加考试合格后即可减少记分。但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减分不能超过六分。

      在具体操作上,交警将按照每半天学习3小时后进行考试的方式予以执行。同时交警将开发使用移动电话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学习题库,鼓励被记分人用驾驶证、身份证、手机号完成手机注册,使用手机借助WAP或者短信方式进行学习考试。同时,交警将在交警局信息网主页设置学习考核窗口链接,可以使用注册手机取得验证码后登录,直接在电脑上在线完成整个学习考试过程。

      参加社会服务可折抵扣证时间

      申请参加社会服务折抵暂扣驾驶证时间。《条例》借鉴发达国家及香港、澳门交通立法管理的经验。第4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如果被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参加社会服务(必须由违法行为人完成),提供社会服务一个小时折抵暂扣驾驶证一天,最长不超过暂扣驾驶证期限的三分之二。此制度是国内首创,目前具体的实施办法正在和市卫生、民政、城管等部门研究制定中。

      监控设施记录违法无异议可直接缴款

      过去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必须先到交警部门去接受处罚,领取纸质的处罚决定书,然后才可以到银行缴纳罚款,程序非常繁琐。今后,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只要当事人无异议,就可直接到银行缴纳罚款就显得既方便,又可以节省社会成本。但依法应当记分的,还要按规定程序处理。

      同时,市民也可以就近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违法行为。《条例》第58条规定,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交由下属的交通警察大队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的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条例》第55、56、57条,规定交警部门可以使用邮寄、短信、传真、电邮等方式告知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记录的违法行为,送达法律文书。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同意其本人提供的传真、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约定方式为告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另行送达法律文书。


    信息原始来源:http://www.stc.gov.cn/News/InfoDetail.asp?id=56683&catalogid=154&folderid=159&topici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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