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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耒阳城管执法车被曝违章508次交警未处理
    发布时间:2010/4/9 12:05:34  浏览次数:5143

    长沙4月6日讯  “政府工作人员驾驶执法车辆闯红灯成家常便饭,知法犯法,实在是太让人心寒了!”日前,一篇题为《耒阳市最牛的霸王车》的帖子,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帖子称耒阳市城管大队所属的车辆湘D82826,从2005年到现在累计违章500多次,还不接受交通部门处罚,在衡阳市(耒阳是衡阳下辖县级市)排名第一,为耒阳人民争得了“荣誉”,不少网友大呼“长见识了”。 
      网帖:城管执法车违章508次未处理

      4月2日,网友“森林之王”在耒阳社区发表了一篇名为《耒阳市最牛的霸王车》的帖子,说前几天他在市区一十字路口等红灯时,见到让人惊讶的一幕:一辆车牌为湘D82826的车“迎红灯直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名网友在登录“平安在线”查询该车的违章情况时,发现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该车隶属耒阳市执法大队,从2005年至今累计闯红灯500多次,还不接受交通部门处罚,在衡阳市排名第一。

      这位网友经过仔细查询后还发现,同属于耒阳市城管大队的车牌号“湘D82821”闯红灯累计377次未接受处罚,排名衡阳市第二;车牌号“湘D82824”则有205次违章排名36;车牌号“湘D82822”有198次排名43;车牌号“湘D82823”只有175次,排名67,城管执法车频闯红灯,该网友无奈地调侃:“太牛了!耒阳城管为耒阳人民争得了‘荣誉’”。

      车牌湘D82826五年扣分660,应吊销执照55次

      4月5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登陆衡阳市交警支队网站查询,从2005年4月15日到2010年3月19日,发现“湘D82826小型汽车共有508条违法记录未处理!”违章行为主要为“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三项。

      经统计湘D82826车辆罚款总数已累积达到72800元,扣分累计660分。按照规定,一年扣12分就要吊销驾照重考。这一辆车就扣了55个12分,需要吊销执照55次,另外湘D82821“共有381条违法记录未处理”,累积罚款57100元;湘D82824———211条,31400元;湘D82822———201条,26700元;湘D82823———189条,24100元。

      网友热议:城管知法犯法,交警置若罔闻?

      4月5日,该帖还被转载到红网论坛、天涯社区等网上,引起许多网友拍砖,“耒阳的城管就这么个形象?执法车辆横冲直撞,怎一个牛字了得啊。”“谁说天下乌鸦一般黑?其实一个更比一个黑!”“城管特权思想严重,知法犯法,交警部门坐视不管,置若罔闻,让人心寒啊,隐患多重啊。”网友“独坐楼独听雨”“南阳居士”等纷纷提出各自的观点。

      不过,也有网友给出了不一样的观点,称可能是套牌车造成的结果,还有可能是官方网站上的信息是错误的,不过,即便如此,如果是套牌车那么多年还没有查处是交警部门的错,官方网站上查询信息错误的话,也同样是交警部门的错,期待耒阳及衡阳官方给与一个说法。

      耒阳城管:工作特殊,闯红灯追击违法车辆

      为此,耒阳城管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受媒体记者的采访,称这些车辆确实是城管大队所有,违章记录也属实,但“数据还是有一些出入的”,并解释说,耒阳的红绿灯其实是有些问题的,另外这些城管车辆的违章“因为工作性质特殊,其实大多数情况下是工作需要”。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耒阳城管还承担了禁止“泥头车”白天上路等任务,这些车辆往往看到城管就会闯红灯逃跑,而在能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城管也会闯红灯追击,交警支队网站上查询到的这些交通违章大部分都属于这种情况,城管队员无故违章的情况是“绝对不存在的”。

      衡阳交警:如属实无论牵扯到谁都将依法严处

      4月5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衡阳交警大队宣教科冯科长,他称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数据应该不会有错误,同时还说“你把网友反映的车牌号发到我手机上,明天(6日)我就来查查这个事,如果不是套牌车,也不是报废车,假设违法事实确凿我们将严肃处理,不管涉及到谁,我们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法律专家:一辆“警车”五年违章508次,超越合理范畴

      针对此事,4月5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湘潭大学法学院欧爱民教授,他称在古代,王子犯法还应与庶民同罪,在依法治国早已成为国人共识的今天,还出现上述怪现象真不可思议。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城管执法人员有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对其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惩。相关责任人员不但要接受行政处罚,还应接受行政处分。

      在耒阳的事件中,有关部门严重不作为,既没有对违法者加以行政处罚,也没有给予行政处分。这极大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也会在普通百姓中形成“官官相护”的认知,其问题的严重性与危害性不可小觑。

      欧爱民教授表示,耒阳市城管大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辩称违章是为了执法的需要。执法需要成为了相关工作人员违法的挡箭牌,该说法显然是站不住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的规定,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但被曝光的城管执法车并不属于警车的范畴,就算是警车,也只能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并保障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偶尔“违章”,一辆“警车”几年内违章508次,超越了合理的范畴,难免会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

      特约评论:最牛霸王车的背后是最牛“霸权”

      王石川(资深评论员)

      面对最牛霸王车,我们能从中读出什么别样的味道呢?首先,最牛的霸王不是车,而是权力。没有霸王的权力也就没有霸王车。城管何以敢于违法违规,比如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正因为这些车是城管的。

      不妨作一假设,如果是寻常百姓的车还敢如此骄纵吗?当然不敢!因为寻常老百姓的车一旦违法违规就要遭受法律法规的处罚,没有哪个老百姓敢于拿自己的车开玩笑。其实,将视野放开,就会发现,但凡霸王车,其背后往往都跳动着特权。

      其次,霸王车之所以霸王,一方面与“霸权”有关,另一方面则与相关部门不作为有关。显然,霸王车再牛,一旦碰到执法严格者,不管开车的是谁,不管车属于哪个部门,都严惩不贷,毫不手软,见一个罚一个,违法一次严惩一次,对故意违法违规的车及时处置、决不姑息,霸王车还会存在吗?

      508条违法记录未处理记录说明了什么?说明了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报道中有一个细节,当地城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称,“交警方面对我们也表示理解……”好一个“理解”!交警为何不对寻常百姓理解?如此“理解”,不免让人产生官官相护的暧昧想象。

      最后,霸王车如此之牛,由此也可以想象平时他们的霸蛮作风。霸王车绝不是孤立的,霸王车牛,是因为开霸王车的人牛,是因为霸王车所属的部门牛。一个敢于拿《道路交通安全法》当儿戏的部门,会把摊贩放在眼里吗?一个开霸王车横冲直撞的城管,会对摊贩仁慈吗?显然不可能!

      可以说,最牛霸王车就是一枚多棱镜,它让我们看到了权力的霸蛮,看到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更看到摊贩无奈而困苦的苍凉处境。美国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认为,好社会应该是“人人有工作并有改善自己生活的机会,都有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抱负取得成功的机会”。显然,如果不整饬霸蛮的城管特权,城市摊贩就无法拥有一个健康的生存状态。


    信息原始来源:http://news.qq.com/a/20100406/0001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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